为帮助用人单位培养和招聘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推动高校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高质量就业,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组织开展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2024年7月---2025年7月
二、申报流程:
自第四期起,就业育人项目采用部、省、校三级管理机制,实行动态审核、常态化运行模式。用人单位和高校项目负责人即时申报,部、省、校三级动态审核推荐。发布项目、申请对接、立项申报及审核推荐均需在本期开展时间内完成。
(一)申请对接
各教学学院组织本学院辅导员、任课老师参加就业育人项目申报:(1)申报负责人自行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ncss.cn/jyyr)查看。(2)自行在该平台上注册账号和激活。(3)联系用人单位进行对接洽谈。
(二)下载相关材料模板
用人单位、高校参与的条件与要求,项目内容类型以及项目开展过程中涉及的企业项目申报指南、高校项目申请书、校企合作协议书、项目结题报告等模板材料,可在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三)立项申报
校企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后(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高校项目对接申请人将立项材料(合作协议等)上传平台,经“校级管理员”核验通过后报送至省级管理员,省级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报国家教育部,教育部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用人单位与高校
用人单位发出项目需求后,能够根据高校提交的项目申请,及时跟进,开展项目解读、合作洽谈,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对接和过程管理。严禁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名义要求高校额外购买配套设备或软件、支付培训费等行为,严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产品或服务搭售、商业推广宣传或有偿中介,严禁向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校级审核
各学院项目申报负责人向供需平台上传相关文件材料后,需联系学校就业工作处田佳老师给予校级审核通过,联系电话0431-82306216。
就业工作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