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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4      栏目类别: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250    【打印】  【关闭】

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和发放工作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和发放的工作要求下发给各教学学院,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积极宣传、传达到位

各学院务必将“国家向2026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求职补贴”的政策传达到每个毕业生,不落一人,使每个符合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都能享受到该政策。

二、发放对象

有以下困难的2026届毕业学生:

(一)共有六类:(1)低保家庭毕业生;(2)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3)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4)残疾毕业生;(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6)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二)需注事项:(1)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2)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指专升本毕业生已经在专科毕业时申领过的不再享受此政策。(3)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需进行个人申报,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按照“申报才享”模式进行申报。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500 元/人 (其中: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四、申报模式

(一)免申即享:学校依托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业务管理系统开展数据比对,筛选出我校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此五类我校符合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名单,并将“系统筛选符合国家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免审即享-公示名单”(附件1)发给各教学学院。学院需完成以下相应工作:

1.学院需将国家向2026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求职补贴的政策传达到每个毕业生。

2.学院需将“系统筛选符合国家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免审即享-公示名单”中本学院的学生筛选出来,在本学院予以公示。

3.通知“名单内”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系统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模板表”(附件2),文件格式不可改动,按照附件内的填报要求由学生如实填报。

4.各学院由就业信息员老师将汇总后的“系统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一次性补贴模板表”(附件2)的电子版、电子版打印盖章后,在10月31日下班前上报就业工作处田佳老师处。

(二)申报才享:由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业务管理系统无法保证“百分百”全覆盖所有毕业生,因此由各学院通知“系统筛选符合国家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免审即享-公示名单”以外的、符合享受国家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的2026届毕业生,由其本人提供相应纸质材料进行申报。学院需完成以下相应工作:

1.通知“名单”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个人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需准备纸质材料的说明”(附件3)中的相关说明,提交纸质版材料,并由各学院完成初审。

2.通知所有提交材料的毕业生,填报“自主上报符合条件的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模板表”(附件4)

3.各学院按照“个人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需准备纸质材料的说明”(附件3)中的相关材料说明完成初审后,将材料分类、排序;连同汇总后的“自主上报符合条件的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模板表”(附件4)的电子版、电子版打印盖章后,在11月7日下班前上报就业工作处田佳老师处。

就业工作处

2025年10月23日

(初审:王鑫 复审:韩丹 终审:王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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